》 第三章 通—用技术规定
】 ?
3.1【 ,禁止范围
【
第14—条 :禁止设置《影响交通安》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1)干扰、占用或!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交:通,执勤岗位《设施:和公共标识设施【混设的
— ?(2)跨《越道路或延伸—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方设置!的
《 (《3)在?立交桥、铁路桥等桥!上和:车,行遂道?内设置的
》
《 (4)利用—城市桥?梁、高?架道路本体(包括桥!墩、:桥身、桥荫绿—化带:等)、?车行隧道、人行天】桥设置的
》
《。 (5)隧》道口上方边》坡、坡脚护坡上【以及其安《全设:施上设置
》
(—6,)在大量人流或车】流集:散的公共设施出入口!两侧各5米》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
【 , (7)建成区外】的公路两侧交通标】志前后10》0米范围内
】 (8)在【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驾驶!。者视线?。和公路安全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
】第15条 禁止设】置影响市政》设施正常使》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1)附《设在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设计预留【广告位?以外:的轨道交《通,标志、?路名牌等设施上【以及设施5米范【围内:设置:落地式户外广告【。
(2】)户外广告设—置于地下管线电【力架空线安》全保护范围》内的
【 (3)在电力【、电讯杆、人—行道隔离栏、高【架道路?护栏、道路分—隔,带护栏?和河涌护栏》上设置的《。
,
《 (4)《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 (5)依—附于:绿化树木设置的【
】第16条《 禁止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或,影响消防疏散安【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 (1)—消防通道范围(净宽!度不应小于 —4 米净高不—少于4.《5米)内的
—
,。 (》2)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的
【
》(3)消火栓等灭】火设施5米范围【内的
《
第1】7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含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 (1)政府机关】、学校?、军事?。机关、宗教建筑、纪!念性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建筑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紫线范【围
:
》(2)公园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军事禁区及—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
【 (3)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山体斜】坡,和其它特殊用地单】位的控制地带—
(4】)河:、湖、?水库的水面》区域:
,
: (5)区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 ,
? 第18条— 禁:止设置以下情形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1):利,用违:章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
(】2)利用临街—建筑:物的:窗户、阳台、墙面】悬挂:或张贴的《
? (3)利【用招牌?设施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
《 :。 (4)利用围【墙(:建设工?地围墙除外)的【
(【5)横跨《马路的临《时广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