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通用【技术规定
!
3—.1 禁止范围
】
第14条!。 禁止?设置影响交》。通安: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1)干扰、占—。用或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交通执勤岗位设施】和公共标识设施混】设的
(!2)跨越道路或延】伸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方设置的
】 (3《)在立交桥、—。铁路桥等《桥上和车行遂道内设!置的
【 (4?)利:用城:市桥梁、高架—道路:。本体(包括》桥墩、桥身、桥荫】绿化带等)、车行】隧道、人行天—桥设置的
】 (5)隧道口上!方边坡、坡脚护坡】上以及?其安全设《。施上设置
【 (6)在【大量人流或车流【集散的公共设施出】入口两侧各》5米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
! (7)建成区!外的公路两侧交通】标志前后100米范!围内
《 : (8)在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驾驶者视线和公【路,安全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
【
《第15条《 禁:止设:置影响市政设施正】常使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1,)附设?在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设计预留广—告,位以:外的轨道交通标【志、路?名牌:等设施上以及设施】5米:范围内设置落—地式户?外广告
!。(2)户外广—告,设置于地下管线电】力架空线安全保护范!围,内的
【 (3)在》电力、?电讯杆、人》行道隔离栏》、高架道路护栏、道!路分隔带护栏和河】涌护栏上设置—的
【(4)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 (5)依附于绿化!树木:设置的
】
第《16条 禁止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或影响消防疏散!安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1)消防通道范围!(净宽度不》应小于 4》 米净高不少于【4.5米)内的
! 《(2)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的
(】3)消火栓》等灭火设施5—米,范,围内的?。
》
?第17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含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 (:1)政府机关—、学校?、军事机《关、宗教建筑、【纪念性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建筑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紫!线范围
】 (:2)公?园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军事禁区及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
】 ? (3)《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山体斜坡和其】它特殊用地单位的】控制地带
》
,。 : (4)河、湖】、水库的水》面区域
】 ,(5)区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
第1【8条: 禁止?设置:以下情?形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包,括,
(】1)利用违章—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
《
》(2)利用临街建】。筑物的窗户、阳台】、墙面悬《挂或张贴的
】 (3)利用】招牌设施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
【。 (4)利】。用围:墙(建设工地—。围墙除外)的
】 , ,。 (5)横—跨马路的《。临,。时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