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七章 监督】检查 《 第?五十九?条(:信息公开)》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查询制—度方便群《众和利害《关系人知晓城—乡规:。划管理有关事项 !第六十条(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建设:项,目开工?前至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完成?。的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置规划!公,示,牌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      现场规!划公示牌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规【格,和内容进行制作和设!置    —  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宣!传、展?示和销售、招—租的:资料、?场所中如实公—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或者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六十一条(》行政执法体制—分工) 】 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按下《列规定组织查处 】 ,。   ?  (一)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绿地、市政设】。施、公路、河道和】水,。工程管理范围等专】门管理区域内—修建的由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该区域的》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   (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由土地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 ,     (三)下!列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   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 3、擅自改—变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逾期未《拆除、或者因城乡建!设需要?拆除:而未:拆除的?以及将临《时建设的建(构)筑!物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出,租、抵押《。的     【 (四?)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改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查处  — ,  :。。。 (五?)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和各?种乱搭乱盖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予以拆除 第【六,十二条(《。城乡规划《认定:) 》 在规划区【内土地征收征用或】者,城市房屋拆迁中当事!人,对有关?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有争议《需要提?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由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认定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情况和理由!并附有?关资:料 第六》十三条(执法联动】),。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工作协调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共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  : ,   对被依法【立案查处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立案:查处:后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他规划审批手续 !      工商】、,房,产、公安、文化、食!品,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办理经》营,、租:赁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第六十四条】(基层组织)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等,。。予以:处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十五条(《投诉举报处》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对,接到有关违》法建设?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