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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规定由相】关部:门查处的违法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权限实】施处:罚 第六》十七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其建设》内容:符合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且符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责令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并处以违法建筑整体!。。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其建设】内容不符合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或者虽符合!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但—不符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限期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者—承担   —   因技术—原因难以拆除—、因拆?除成本过高、—以,及因违法建》设者:拒不承担拆除费用】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建筑整!体,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 》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   (一)对【尚可采?。取措施改正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整体建设【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处!以罚款    】  (二)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改,正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或恢复?。原状;?拆除、恢复费用由违!法建设者承担—因技术原因》难以拆除、恢复【原状或?。者因拆除、恢—。复原状成本》过,高以及因违法—建设:者拒:不承:担拆除、恢》复,原状费用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整体】建设: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    本项所指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包括    【  1、未经批准在!已,经公布的《近期建设规划区域内!进行建设《的;  》    2、未经批!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主要!道路两侧规划红线严!格控制的区域—内进行?建设的;   】。   3、占用【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道路、轨道交!通、港口《、机场、《。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进行建设的【;      】4、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乡,环境:、破:坏城市景《观,的;      !5、:。破坏具有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城市》风貌的;《      6】、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7、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和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现有技术》手段无法改正的;】      【8、其他《严重:妨,碍,城乡建设的情形 】 第:。六十九条(临—时建设的特别—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将临时《建设的建(构)【筑,物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出》租、抵押的吊销【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第七十条(拆】。除的特别适用)【 《 根据本条【例实施?的拆除部分拆除【能达到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要求的可以部分】拆除;经专家—评估根据现有技【术条件部《分拆除?影响整体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安全【的应当实施整体拆】。除 第《七十一条《(没:收实物处罚的适用】), 根据本条例应当!处以没收实物处罚】的按违法情况—轻重予以部》分或者全部没收予以!部分没收的对没【收的住房或其—他建(构)筑物可将!违法建?。设的面?积数折?算为成套(》间)按照“进一【法”计算予以没收并!从地:面首层开始依—次往上进行  】。    由于建筑物!本身不可《分,。离性而不《能实行实物没收的以!市场评估价》值等额?的,款项交?纳抵缴评《估机构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中选?定评估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 第七【十二条(简单违【法建设的处罚) !建(构)筑物—超,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登记的面积》、层数但与》。详细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不相抵触的【非经营性建》(,构)物处以违法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性:建(构)筑物—处以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    擅自移】动建筑红线改变【建(构)筑物位置与!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不相抵《触不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和合法权益】或者虽对《相邻利害关系人【有影响但与利害【关系人的争议已依】法解决的处以—每幢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在没有做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要求【的区域内的城镇居】民私宅建设》擅,自外挑阳台》不,影响相邻关》系,的处以违法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擅自封闭阳》台的处以违法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  擅自拆建围墙或!。者将通透、半通【透式:围墙改建《为封:闭式围?墙的责令恢复并处以!每平:方米5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三条【(擅自改变外立面)! 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影—响城市?景观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采》取,现有技?术措施无法改正【的根据?建筑规模和》具体情节每》幢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规划竣工核实】。后建设单位、个人或!者住户?、,租户:擅自在?建筑物搭建》或封闭阳台、安装】不符合?城市容貌的安全网、!遮阳:(雨)?棚,的由:城市市容《。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 : 第七十四【。条(不按规定配【建,停车位的责任—) 不《。按照规定配建停车库!(位)责《令限期?改,正;擅自减少—停,车库(位)面积(】数量)?无法整?改的对应配建的【停车库(《。位)进行《评估后按照市场评估!价的1.5至—。于2.0倍》处以罚款 ! 第七十五条(!违法设计、》。施,工、监理)》 对《违反本条例造成违法!建设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负,直接责任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吊》。销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和:执,行,情,况抄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对违反本条【例造成违法建设的无!相应:资质或资格证书【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人员参照上【述规定给予处—罚 — 第七十六》条(违反现场公示】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如实公开或者—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内容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七条?(未验线责》任)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每—幢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核查后!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方可继续》施,工;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对!。已经形?。成的违法建设按照】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第:七十八条(竣工测量!责任)? ?负责规划竣》工测量?的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不符合真!实性合法性》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重新测量【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和,补测     】 ,。 对前款情》形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分别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七十九条(从轻!。处,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建设行为后果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 违法建设行为对!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第:八十条(强制执行)!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 第八十一【条(“无主”违【法建设)《 对于《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违法建设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公告或者通知】并可:以通:过公共?。媒体发布公告督促】违法: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公告—期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拒不接受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