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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规》划管:理
第十二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审批详?细,规划:应当事先征求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十三!条新区开发应当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集【中成片地《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居住区级、小区级!。规模和指标配套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十四条旧!区改建应当控制人口!与建筑密度》扩大绿?地,面积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注重临—街,建筑景观《疏散扰民《工业合理《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提高城市综合】功能
! 对危房棚户、设施!简陋、交通阻塞、环!境污:染和渍?水严重的地区应当】重点进行综合—。整治:需要集中成片拆除重!建的应?当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对部?分建筑质量低劣【、设施短缺的—。地区应?当进行局部调整【改建:使各项设施逐—步,配套完?善
》第十五条在建成的】开发区和改建—区内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不得插建和—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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