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
?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区应《当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
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速度、建】设标准、定额—指,标等与国《家和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江河—湖泊:等水体的保护注重绿!化和城市景观;
】
(】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 (三)符》合城市防洪》、排渍、防》火、防爆《、,防,泥石流、《。抗震、?治安:、交通、人民防空】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或—者措施?;
】 (四)合》理和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蔬【菜基地?。及其他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
(五!)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及重点建筑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
,
第九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编制!
,
,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郊》。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 :。 (三)市区分区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 —(五)各项专业规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编制
》
?
第十《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审批
【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
(】三)市?区分:区,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四!)详细规划除重要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五)?专业规划《除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 ?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对总【体布局作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 郊区》、县人民政》府调整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 经》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确需修改的按!照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