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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区应!当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速度《、,建设标准、定额指】标等与国家和—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一)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江河?湖泊:等水体的保护注重】绿化:和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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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 (三【)符合城市》防洪、排渍、防火、!防爆、防《。。泥石流、抗震—、治安、《交通、人民防空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或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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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合?理和: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蔬菜基?地及:其他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 (:五,)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及重—点建筑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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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编制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郊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三)】市区:分区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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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各项《专,。业规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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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审批—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 —(三:)市区分区》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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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详细规划》除重要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专业规划除【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 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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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对总体?布,局作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郊区、县【人民政府调整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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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确需修】改,的按照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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