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区,应当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
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速度》、建设标准、定额】指标等与国家和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一)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江河湖泊等!水体的保护注—重绿化和城》市景观;《
— , (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符合《城市防洪《、排渍、《防火、防《爆、防?泥石流、《抗震、治安、交【通、:人民防空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或者措施》;
》 ? (四)合理和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蔬菜基地及!其他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 ? (五)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及重点建筑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第九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编制
】
?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郊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三)市区!。分区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 : (《五)各?项专业规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编制:
《
第十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审批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 (三)《市区分区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四】。)详细?规划除重要》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五)专业规划除】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对总体布》局作: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 郊《。区、县人民》政府调?整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 经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确需修?改的:按照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