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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区应》当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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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速—。度、建设标准、定额!指,标等与国《家和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一)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江河【湖泊等水体的保护】注重绿化和城市【景观;
》 》 (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 , (三)【符,合城市防洪》、排渍、《防火、防爆、防【泥石流、《抗,震、治安、》交通、人民》防空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或《者措施;《
: 》 (四)合》理和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蔬—菜基地?及,其他: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 (五)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及重点建筑!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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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编制
》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郊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三)市】区分区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五)各项专业规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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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规《。划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级审批【
】。(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 : (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市区分【区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 —(四)详细规划【除重要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五)专业规!划除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 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对总【体布局作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郊区:、县人民《政府调整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 《经批准?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确需修改的按照!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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