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适应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合理《地,。制定和保证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 本市城市规划】区分为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市规划区《包括:。市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址及重要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规划》区包括镇区、近【郊区以及本》镇行政区域》内其他?应当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
,
第三条城市建【设应当按《照严格控制市区规模!、合理发《展小城镇的》方针逐步形成本市】市区、重《要城镇?和其:他,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 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
】
》 市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 —郊,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