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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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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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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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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
】第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或者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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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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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不单独编》制镇、乡、》村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规划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镇规划;其他镇!、乡、村《。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镇、?。乡、村?庄,规划
》 , ,
—各类城镇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功能—园区、工矿区—等应当?统一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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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实,施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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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综《合考虑人口》、资源?。和环境因素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城乡水网体系、城乡!传统风貌的保护【。优先: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控制建筑容】量和高层建筑
】
》 第六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上一】层级城乡规》划的要求
】
《
, 市、县(—市):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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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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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制度
】
? 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实现】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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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应当使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基》础测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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