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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业?主委:托管理与自行管【理
第六十条! 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的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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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依—法,与业主共同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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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 —其他管理《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保】。。洁、绿化《、秩序维护、—。设备维护等物业服】务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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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 , ,。 省外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省】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到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核验备案《手续
! 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的动态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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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费、物业服务【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 物业服务】项目包括保安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就保安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责任》区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物业服务质量可以】参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约定
— 《 物业服务费【。的具体计费方—式和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协商约定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于【物业: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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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订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交接记录由各方!签字确认 》
—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移交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资料》
第六十四!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业主!可以不支付该期间物!业服务费符合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协助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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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具体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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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履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交
】 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经督促】仍未交纳《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请】求支付
— ? ,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结清物】业服务?费
》 ,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八条 业主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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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物业服务业务转】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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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管理人不得】将其专项物业—服务事项转委—托他人 《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不得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
经!业主大会同》意变:更合同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进行—公示
【第七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应当自告【知之日起给对—方3个?月的准备《时间但双方当—事人就?。准备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准备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
】。
第七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1个月《。前与同意接受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重?新,订立物业服务合同】。
?。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决定不再接受续】聘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行选聘决】定也:。没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当事【人可以根《据本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十三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
》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的委托代为收—取有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与专业—经营单位约》。定收:取报酬
第!。。七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违,反治安、消防、规】。。划、:环保、消防》、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查处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和配?合
—第,七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火》灾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报告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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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的应当就管理事!。项、管理实施方【式、管理责任的【。承担、人员雇—佣等事?项共同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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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自:行管理可以》采取由业主》直接执行《管理事?务、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统一执行管理事务以!及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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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规定由业!。主直接执行管理事务!以及成立管理机构统!一执:行管理事务的应当】推选管理负责—人
第七十!八条 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管理机构在—执行管理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由: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由业主共同约定【 ,
第七—十九条 自》行管理需要雇佣【人员的?由业主委《。。员会与雇佣人—员,依法订立合》同没有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适用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十条! 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管理负责】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约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季度公布业主针对】收支情?况提出的《询问业主《委员会、《管理:负责人应当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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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委托管理或者自行!管理的连续性中断致!使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恶《化、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就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必要事项组—织临时管《理,相关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
【 前款规定—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临时管理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临时管理期限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业—主决定?有效的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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