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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章《 业主委托管理与】自,行管理? 第六十【条, 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的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物业服务合—同 《     业【主委员会依法与业】。主共:同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     其他】管理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保洁、》绿化、秩《序维护?、设备维护等物【。业服务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省外—。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省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到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核验备案手—续    ! 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的动态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 第六《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费、物业服务】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项目包—括保安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就保安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责》任区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物业【服务:质量可以参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约定【  — , , 物业服务费—的,具体:计费:。方式和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协商约—定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于物:业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订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交接记录由》各方签字确认 【    【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移交】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资料 】第,六十四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业主可以不支!付该期?间物业服务费符合】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 ?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 》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协?助做好交接》工作:。 , , 第六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具体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 , 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履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交! 》   ? 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经督促《仍未交纳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请求支付】   【 ,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结清【物业服务费 【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 第六十八条! 业主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 》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物【业服:务业务转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 》  》   其《他管理人不得将其专!项物业服务事项转委!托他人 — , 第七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不得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    经业主大】。。会同意变更合同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进行—公示 【第七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应当—自告知?之日起给《对方3个月的准【备时间?但双方当事人就准】备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准,备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 — 第《七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1个月!前与:同,。意接受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重新订立物!业服务合《同 ?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决定《不再接受续聘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  ?。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行选聘决定》也没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当事人可以》根据本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 , 第七《十三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的委!托代为收《取有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与专业经营单位【约,定,收,。取报酬 》 第《七,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违【反治安、消》防、规划、环保、消!防、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查处】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和配合 ! 第七—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火灾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报告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七十:六条 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的应当就管理事项】、管理?实施方式、管理责】任的承担、人—员雇:佣等事项共同作出约!定 《 第七十七—条 自行《管理可以《采取由业《主直:接执行管理》事务、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统一执行管理【事务以及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形》。式进行?  —   ?前款规定由业主直接!执,行管理事《务以及成立管理机】构统一执行》管理事务的应当推选!管理负责《人 : , 第《七十八条 》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管理机《构在执行管理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由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由业主—共同:约定 第】七十九条《 自行?管理需要雇佣人员的!由业主委员会与雇佣!。人员:依法订立合》同没有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适用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第《八十条 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管理!负责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约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季:度公布业主针对收支!。。情况提?出的:询问业主委员会【、管理负责人—应当及?时答复 第!八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委《。托管理或者》自行管理的》连续性中断致使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恶化、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就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必要事项组【织临:时管理相《关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 ?     前!款规:定,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临时管理《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临时管理—期,限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业》主决定有效的管理】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