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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 第四十九—条 包?含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预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现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投标 】     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房—屋建筑?总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 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未能选聘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由建—设单位实施》前期:物业服务 】 , ,   鼓励不包【含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推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之前拟订临时—管理规?约报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推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     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失:效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公示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房《屋买受人说明 】 ?    房》屋,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第五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 ,第五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    》 ,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迟延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始?日期自?建设单位《催告房屋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算 《 ?     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减免】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五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给:业主3个月的准【备时间但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提!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除外 】     在前款】规定的准备时间内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未约定期限—的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其权利】义务终止 【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建筑物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查验【查验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   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四)—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清《单;:   【 ,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第五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场地《、设施设备》、物业服务期—间,建立的?物业管理《。相关资料以及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本章—未规定事项适用本】条例第五章委托【管理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