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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十九条 包含】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预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现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投,标
!。 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房屋建筑总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未能选聘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由建设单位实施【前,期物业服务 —
】。鼓励不包含》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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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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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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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之前拟订临时管【理规约报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 ,推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 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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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公示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房屋买】受,人说明?
《 , 房屋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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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迟】延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始日期自建—设单位催告房屋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算!
】。 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减免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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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给业【主3个?月的准备时间但【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提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除外 》
— 在?前款:规定的?准备时间《内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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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未约定期限》的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其,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建筑物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查验查验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 : : 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 《(四)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清单;
》
: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五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场地、设施设备、物!业服务期间建立【的物业管理相—关资料以及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本章【未,规定事项《适用本条《例第五?章委托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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