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4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 : 【 :Ⅰ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调试 ! 4?.4.1  应【切断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 4.4.2!  应对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     1  !操作级别;》 —   ? 2  接》收,和显示?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    3  消】音,功能; 】。 ,    4》  复位功能— : Ⅱ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 , ,。。 4.4.3 】 应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家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开关等部件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4.—4  应《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  1?。 , ,自检功?。。。能 :  —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     3【  故障报警功【。能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2)配接部件【通信:故障报警功能 !。     4 ! ,火警优先《功能 ? 》  :。  5?  消音功能 】 :     6【  二次报警—功能 】    7 — ,复位:功能 —。。 4.4.5【  应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本标准第4.!4.4?条第3款《。第2项、《第4款?。、第7款的规定【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Ⅲ 【家用安全系统现场部!件调试 【 : , 4:.4.6  应【对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 》  ?   2 》 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声报:警,。信号的A计权声【压级应在《45d?B~75d》B之:间并应采用逐渐增】大的方?式初始声压》级不应大于》45d?B; ? ,     3!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