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
!。
》Ⅰ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调,试
?
?
,
4.4.—1 ?应切断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4.2 应】对,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1 操作级别【;
?
2! 接收《和显示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
《。
3—。 消音功能;
】
!4 复位功能【
Ⅱ!。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
4.?4.3 《 应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家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开关等部件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
4.》4.4 《 应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1 自《。检功能
》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3? 故障报警—功能
【
《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 2)配接》部件通信故障—报警功能
!
《 4 火警优先】功能
》
5】 消音功能—
:
6! , 二次报警功—。能
【 7 — 复位功能》
4.4!.5 应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本标准第4.4】.4条?第,3款第2项、第4】款、第7款的规【。定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Ⅲ 家用安】全系:统现场部件调试
!
:
4.4.6! 应对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
》
【2 ?。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声报警?信号:。的A计权声压—级应在45d—B~75dB之【间并:应采用逐渐增大的方!式初始声《压级:不,应大于45dB;
!
,
【 3 ?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