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4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 ! Ⅰ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调试 【。 , 《4.4.《1 : ,应切断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4.2  》应对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1》  操作《级,别,; 《    — ,2  接《收和显示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     !3  消音》功能; —。   》  4  复位功能! 》 Ⅱ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 4.4.3 】 ,应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家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开—关,。等部件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4.?4  ?应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  :。 1  自检功能】 —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3 【 故障报警功能 !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2)配《接部件通信故—障报警功能 】     【4  火警优先【功能 ?   【  5  》消音功能 !  :   6  —二次报警功》能 》     7【  复位功》能 4】.4.5  应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本标准】第4.4.4条【第3款第2项、【第4款、第7—款的规定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 ? ?。 Ⅲ ?家用安全系统—现场:部件调试 【 《。 4.4《.6  应对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 !   ? ,2  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声报警《信号的A《计权:声压级应在45d】B~75dB之【间并应采用逐渐增】大的方式初始声压级!不应:大,于45dB; 】   — , 3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