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建设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和竣工后【。均应当由规划—部门进行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 !  : ? 需要拆《迁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还需要进行拆迁!范围规划核查 !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工程开工前和【开工时申请人应当】分别向规划部门【。申请放线和验线【规划部门应当—在接到?相应:申,。请之日起3个法定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和三线图对建筑【(,市政)工程进—行放:线和验线 【  ? , 规划—部门对验线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附》表八) 】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时申】请人应当向规划部】门提出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规划—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    】 (?一)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附表《九); 【 , ,  (—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 第十九条 【经规划?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附《表十)并向》。申请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同时收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