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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条 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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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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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
?
(三)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意》见;: ,
,。
, 《
(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地质勘测报告【、建筑(市》政)测量《图、建筑(市政)设!计方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图:)及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 (五)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
《
【(六)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 :
1.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资金法【定证明;
!
《。 2.个人自用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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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
《
(【一)申请人持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向规划部门提!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
(二)—规,划部门对建筑(市政!。。)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审查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附!表五)、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附表六);
! :
(《三)经审查需要【。修改的建筑(市政】)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建!筑(市?政)设计方案规划审!查修改意见书(附表!七,),修改并?经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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