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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审批时限—及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 》 大城市规划部门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应当自接!到全部合格》材料之?日起分别在15【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分,别,延长:15个?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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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规划:部门依法核发上款证!书的:应当分别《在8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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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之外的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时《间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技术服务时!间和社会公》示时间不包含—在上述审批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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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凡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用?地性质要求不—应当予以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分别在》15和8个法定【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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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 按本规程》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未进行下一—个,规划审批程序的【其相应证书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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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建设!项目自许可证—核,发之日?起在其土地》。使,。用权证有效期内【未进行开《工建设的其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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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规划审》批时需相关部门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的由—申请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取得书?面意见并向规—划部门提供》。 ,
【 第二?十四条 》所有交给申请人的】规划审批文件及【图纸均应当有规划】部,门的:审查专用章》。或者规?划部门公章及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必要的签字否则规】划审批文《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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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适用于办理!除房屋产权证—书之外的其他相关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作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法定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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