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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十二《条 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附表》。三);
— 《。
:。 (二)》立,项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除外);【 ,
! (三)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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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相《。应比例?尺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上)【;
【
(五【)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
—
1.个—人自用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2.?规划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
—
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设计方—案,图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 《
4.—需联合?建设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联建:协议书;《
】
?5.改?建、扩建工程还应】当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明、原《施工图或者原规划】批准文件; —
《
?
6.原址【改建且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
7.市场!化运营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
【 第十三条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
】
(一】),申请人持《。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申请;【
】
, (二)规划【部门现场踏查初步】。核定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界限—; :
】 :(三)规划部门对】用地的具体界限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建设项目还要进行7!日以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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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规】划部门对用地审【查合格而不需要进行!社会公示的或者经社!会公示已通过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图应《标注用地规划—界线、规划》建筑红线、拆迁范围!控制线以《下简称三线图); !
—
:(五)?申请人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进行建筑(市!政):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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