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工程的【审批
第十】。条 城市建设—用地按下《述规定进行审批【
—(1)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需要使用耕地的】均由市规划局审【查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其中远郊区、【县所属单位的城市】建设工程使用耕地】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各项城市建设工程】使,用非耕地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其中—远郊区、县所属【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使,。用非耕地累计面积不!。超过十五亩》的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征得市规《划局同意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建【设单位领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征地、用地》
(2)!近郊:市区规划范围内农村!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农村、新集镇!的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定的郊】区的城镇《、工矿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等规划范!围内及其它特—定地区内农村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农村、新》集镇的?建,设用地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征得市《规划局同意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如系耕《地尚须事先征得市农!村土地主管部门的】同意
《 (3—)建设单位领—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后建】设用地超过》两年尚未使》用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即行失效该》项建设用地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 》临,时用地按《下述:规,定进行审批》
(1)!城区、近郊区的【临时用地和远郊一】个单位累《计面积超过十五【亩,的临时用地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核发临时—用地许可《证
? : (2《)远郊一个单位累计!面积不?超过:十五亩的《临时用地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临时《用地许可证
! (3)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兴建永久性和半【永久性建设工程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两年期满时应】由用地单位负—责交回因故到期【不,能交回的《必须在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 (4)期满的【临时用地用》地单位?应无条件拆除—临时用地上的一切】设,施交出用地并恢【复其原?有使用性《质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工】程无论永久性的或】临时性?的,。均,按下述规定》审查批准
》
(1【),凡城区、近郊区工程!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三百平】方米:的,远郊的工程项目(】不包括区、县所【属单位的工程)建】筑总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
(—2)城区《、近郊?区的各单位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工程项目建—。筑总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的翻建工程】或添:建的附属建》筑工程可由所在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3)远《郊各单位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工】程,项目建筑《总面积?不超过五百平方【米的:。翻建工程或》添建的附属》建,筑工程及区、县【所属:单位的建筑工程可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但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规定的近期重!点建设的卫星城【镇,。、,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规划【范围:内及其它特定地区内!的建筑工程须事先征!得,市规划局同意—
,
? (4)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定的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市政管?。线、铁路《、地下?铁,道、道路、桥梁【、公园、城市—绿地、行《道树、河《湖水系、水源井【、围:墙和其它《构筑物等《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远【。郊的:。。主要公路、》重要桥梁、铁路【、主要管线》、通讯电缆、—重要引水工程和三十!。。五千伏及其》以上的高压输变电】工程等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其它建!设工程可由》所在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 (?5):八达岭、十》三陵等特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按特区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 《。。(6:)临时建设》工程:(包括施工暂设工】程)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按本条(1)至】(5)项的规—定,审查批准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
】 临时建设工—程,(包括?施工:暂设工程)》不得:。建成或改建》。成永久性、半永久性!建设工程;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让,、交换、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
》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临时:。。性建设工程(包括】施工暂?设工程)得规定使用!。期限期满建设单位】必须自行拆除因【。故不能拆《除的应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
, , 临时》建设工?程(包括《施工暂设工程)在城!市建:设需要时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 , (7)《居,住在城镇内的个人的!建设工?程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具体办法另定
!。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和重大的建设工程前!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市【规划局还要征求所】在区、县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