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检验规则
!
:
6.》1, 出?厂,检验
—
6.1【.1 《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探测器至】。少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
? a?),基本性能试》验;
! b)报—警动:作值试?验;:
,
】 c:)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 ? d)响应时间【试验;
《
:
e】)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
【 f)长期稳】定性试验;
】
》 g)绝缘电阻】试验;
】
h)电气!强,度试验
!6.1.《2 制《造商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规则
】
6】。.2 型式—检验:
【。。
6.2.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
》6.: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
《 , 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
:
— 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e)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提《出要求
】
6.2.3 】检验结果按》GB 1297【8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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