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标志
!
7—.1 总则—
:
:
,
【标志应清晰》可见且不应》贴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
7.2 产品!标志
【
7.2—.1 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中文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
a)产!品名称和型号—;
【 :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
?
c—)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
】
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探【测气:。。体种类、量程、报】警设定?。值及使?用环境)
【
,
7.2.2 !。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与探—测器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
》
,。7.:3, 质量检验标【志
! 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