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 建标库

7  标志

7.1  总则

    标志应清晰可见,且不应贴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7.2  产品标志

7.2.1  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中文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

    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探测气体种类、量程、报警设定值及使用环境)。

7.2.2  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与探测器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7.3  质量检验标志

    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