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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 城市交通》工程 ? 第五【十五条?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本市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含快捷》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 第五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的控制形【式分为以下四类 】     【(一)立体交—叉口  【   (二)—信号灯平面交—。叉口   】  (三)平面【。环,行交叉口 【     》(四)不设信号【灯,平面交叉口 — :   ?  具体控》制形式?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形:式(附表6-—1)的规定 — :   ?。  :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用》地控制?。。规模应当不小—于平面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附》表6-2)、立体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附表6-3)规!定的指标;》特殊情?况下用?地规模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在进》行方案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减小规!模 — 第五十七【。。条, 城市人行天桥【、地道?。应当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网规划、慢行系统规!划及交通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人行天桥和!地道的?布局应当符合过【街行人的主要流【向并与周边》。建筑的?行人出入口相—衔接 ? 》 第?五十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应?当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应当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公交线路10】条以上?且,机动车道为单向【3车道(含)以上的!城市客运干道应【。当结合?轨道网络规划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沿,线交叉?口应:当采取?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措施 — , 第五十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建构筑物分布【、环境景观等因【素,合理选?择地下线、地面【线或:。高架:线等线路敷设—方式 — : 第六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按照用地控制】线和建设影响线两个!。层次进行控制 !     》(一)轨道交通线路!中,心线两侧各》。15米为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控制线(【站点处?单独确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轨道交通《无关的建构筑物 ! :    (二)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控制?线,外两侧?。各,20米为轨道—交通建设影响线【需在建设影》响,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由具有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评估经评估可进【行建设?。的,将,评估报告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 第六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 (一)《轨道:交通:站点:设计应当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的】综合利用《并满:足行人过街的功能】;通道净宽》不宜小于6米站点】出入口?。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 (二?)轨道交通站点相邻!用地:上的建?筑,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站!点的设计方案与【站点出入口或通【道,相衔接?并预留其《用,地 :   》  (三)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接?驳并:预留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 第六》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的出入口—、风亭及《相关配套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  (一《)轨道交通出入【口和:风亭应当布》置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风:亭应当?结合邻?近绿化或建筑物建设!出入口?应当预留足够的【疏散空间 【     (二)】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应当根据》专项规?划予以控制两条或】。两条以上《线,路的:共用基地用地规模】可根据功《能布局适当增加 ! 第六十!三条 铁路、港口!、公:路、机?场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各—。专项规划其相—关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专项规划及以下要!求     !(一)城市建构【筑物与铁路》线、铁路通讯架【空,线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物,与铁路安全间—。距(附表6》-4)的规定;【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方式?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控—制方式?(附表6《-5)?的规定;城市—道路下穿铁路时铁路!桥下净空《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控制《净空(附表6-6】),的规定;城市道路】上,跨铁路时道路高架桥!下,净空应当符合—标准轨距铁》路建筑界《限(GB 1—46.2)》的规定;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口车行道、人】行,道的宽度宜与道【路路:。段宽度相同 !    (》二):新建港口作业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少于50》。米 》   ?。 (三)都市发【。展区内的公路其规】划管:。理应当按相应城【市道路等级执行;都!市发展区外》的公路应当符—合相:关国家公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    (四)机】。场周边建构》筑物的建设应当满】足机场净空》保护区控制》要求:机,。场,飞行区、《机,务,维,修区、储油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少于50米 —。。 — 第六十四条 】城市公交站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公交首末!站应当?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每处用《地净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在满》足消防、交通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公,。交首末站可》附设在道路两—侧大型公共建—筑,物首层  】。   (二)—二,。环线以外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居】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应当在小区用地【范,。围内配置《公交站?场;规划居住人口】在1万至2》万(含)之间的站】场,规模不小于25【00: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站场规模不小于4!000平方米;公】交站场可结合—小,区总平面布置进【行复合建设 !    (三—)与轨?道,。交通站?点接:驳的公交站场应当与!轨道交通站点—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 【    — ,(四)公交保养场】宜设置在进出方便】市政设施条》件较好的《次干路附近公交保】。养场可与公交停车场!合建其?用地规模应》当按所保养和—停放的车《辆数计算确定 ! 第六十五!条 城市停车场】(库:)应当遵循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应当符合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附表—6-8)《。的,规,定其中机动车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当符合车—辆换算当量系数【。(附表6《-7)?的规定 —。 , 第六十六】条 : 城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 (一)停车泊【位大于5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2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0米】;停车泊位大于【50: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3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5米并应当》单独: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 ?     (二】)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宜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设置【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道口、】桥梁隧道引道不少】于50米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不少于5—0米(?附图:6-1)《;停车场(库—)地下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少于7.》5米 》   ?  (三)停车【场应当?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