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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交通工【。程,
第【五十五条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本市】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含快捷》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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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的控制【形式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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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体交叉《口
— : ,(二:)信:号灯平面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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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平?面环行交《叉口
》 (四)】不设信号灯平面【交叉:。口
【 具体控制形式】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形,式(附表6-1)的!。规定
【 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用地《控制规模应当不【小,于平面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附】表6-2)、立【体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附表6-【。3)规定的指—标;特殊情况下用地!规模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在!进行方案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减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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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 城市人行!天桥、地道应当【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网规划、慢—行,系统规?划及交通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人行天桥!。和地道的布局应当符!。合过街行人的主要流!向,并与:周边建筑的行人【出入口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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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应当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应当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公交线路10条以】。上且机动车》道为单向3车道(含!),以上:的城市客运干—道应当?结合轨道网》络,规划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沿线交叉口应当】采取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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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建:构筑物分布》、环境景观等因素】合理选择《。地下线、地面线或】高架:线等线路《敷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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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按照用?地控制线和》建设影响线两—个,。。层次进行控制
! (一)】。轨道交通线路—中心线两侧各15】。米,为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控制线?(站点处《单独:。确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轨道交通无关的【建构筑物
— (【。二)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控】制线外?两侧各20米—为轨道交《通建设影响线—需在建设影》响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由具—有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评估!。经评估?可进行建设的将评】估报告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 第六?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轨道交?通站点设计应当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的:综合:利用并满足行—人过街的《功能;通《道净宽?不宜小于6米—站点出入口》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 , ?(二)轨道交通站】点相邻用地上—的建筑?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站点的设计方【案,与站点?出入口或《通道相衔接》。并预留其用地—
? (—三,)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接驳并预留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 第六?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的出?入口、风亭及相【关,配套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轨道交通出入口【和风亭应当》布置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风亭应当【结合邻近绿化或【建筑:。物,建设出入口应当预】留足:够的疏散空间
】 ? (二)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应当根】据专项规划》予以控?制两:条或两条以上—。线路的共用基地【用地规?模可根据《功能布局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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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条 铁—路、港口《。、公路、机场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各专?项规划其《相关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专项规划及以—下要求
》。 —(一)城《市建构筑物》与铁路?线、铁?。路,。通讯架空《线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物与铁路安全【间距(附表6-4)!的规定?;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方式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控制方?式(附?表6-5)的规定】;,城市道路《下穿:铁路时铁路》桥下净?空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控制净空!(附表6-6)的】规定;城市》道路上跨铁路时道路!高架桥下净空—。应当符合标》准轨距铁路建筑界】。限(GB 》14:。6.2)《的规定;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口车行道、人行【道的宽度宜与道路路!段宽度相同
! ? (二)新建港【口作:业,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少于5!0米
】 (三)都—市发展区内的—公路其规《划管理应当按相应】城市道路等级—执行;都市》发展区外的公路【应当:符合相?关国家公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 《 , (四)机场周边建!构筑物?的建设应当满足机】场净空保护》区控制要求》。机场飞行《区、机务维修区、】储油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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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条 城市公交站!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公交【首末站应当》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每】处用地净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在满足消防、】交通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公!交首末站可》附设在道路两侧【大型公?共建筑物《首层
《 》 ,(,二)二环《线以外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居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应当在!小区用地范围—内配置?公交站场;》规划居住人口在1】万至2?万(含)之间的站场!。规模:不小于?2500《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站场规模不小—于4000平方米】;公交?站场:可结合小区总—平面布置进》行复合建设
! : (三《),与轨道交通站点接】驳的公交站场应当】与轨道交通站点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
》 (四)公【交保养场宜设置在】进出:。方便市政设施条【件较好的次干路附近!公交保养场可与公交!停车场?合建其用地规—模应:当按所保《养和停放《的车辆数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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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条 !城市停车场》(库)应当》遵循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应》当符合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附表6!-8)的规定其中机!动车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当符合车辆】。换算当量系》数(附?表,6-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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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城】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停车泊位》大于5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2【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0米;停车泊】位大于50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3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5—米并应当单独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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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宜—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设置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道口、桥】梁隧道引道不少【于50?米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不—少于5?0米(附图》6-1)《。;停车场(库—。)地下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少于7?.5:米
? : (三—。)停车场应当—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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