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建】筑退:让 》 :第四十四条 【建筑后退《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按照》。建筑:最凸出部《分的外缘垂》直投影线起算 】 : , ,  建筑非平行【于城市规《划,道路:布置:的其退让距离按照建!筑长边?。的,中,。点至城市规》划道路?的,垂线长度计》算且最近点后—退,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不得—少于5米 》 ? 第》四十五条 》建(构)筑物后退】城市规?划道路中心线的距离!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间距!的一半?其退让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按照下】列要求确定 【  ?   (《一)建筑后退距离不!少于不同道路宽度】两侧的建筑后退距】离(附表《5,-1)的规定—; ? : ,   (二)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其后退距【离需经?专项城?市设计分析论—证但最小不得—少于不同道路宽度】两,侧的建筑后退距离】(附表?5-1)中高度6】0~1?00米建筑》的后退距《离; ? ,     (三】)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不少于20—米并且应当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    《。(四)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围墙、挡土墙、!护坡、地下》室、台阶、管线、阳!台、雨蓬、化粪池及!其它附属设施不【得,超越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围墙、挡】。土墙、护坡外—缘线后退道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下城市规划道路不!少于0.5米后【退道路红线宽度2】5,米及以上城市规划】道路不少于》1.5米;大门后】退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在此基础上应当适!当加大并不得影响】。。城市交通; 【     (五)!城市规划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间距应当【符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 ? 》 第四十六条 建】筑后退城市规—划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高度24米以下】的不少于《10:米24米以上—的不少于1》5,米 》 第四十七条! 建筑后退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的距离不少于30】。。米;后退匝道—边,缘线的距离不少于1!5米 】。 第四十八条 】。 建:。筑后退城市公共【通道边线《的距离不少于5米 ! : 第四【十九条 建筑【后退城市规划道路】沿线绿化控制带的距!离不:少于5米 【 , ? 第五十条 建】筑后退?城市:集中公共绿地的距】离高度?19米以下的不少】于10米19~【60米的不少于15!米60米以上的不少!于20米 ! 第五十一【条 建筑后退湖】泊蓝线的距》离不少于10米【建筑后退湖泊外围绿!线的距离不少—。于,7,米 【 , ,第五十二条 建筑!。后,退山体?保,护,绿,线的距离《不少:。于20米 】 第五—十三条 建(构】)筑物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规划用地】红线起计算后—。退距离后退距—离不少于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间距的一半 — ?  :  相邻用地红【线范围?内,规划为空地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     (!二)地下室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室《底板底部距离的0】.7倍且最小不得少!于,3米 《 ,     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地下室!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或者《超,越规划用《地红线 —   ?  (三)围—墙可以?紧邻规划用地红【线建设但围》墙基础外缘线—不,。。得超越规划用地【。红线 【 : 第五十四条 】新建建筑的》退让距离《应当按照本章上述规!定与国?家日照标准进行【退让:并同时符合消防【、环保、防》汛、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