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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建筑: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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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建筑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各项规范、【标准以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涉,及,消防、人防、抗【震、环保、节能、绿!化、交通、防—洪、风?景名胜、《。。文物:保护、?信息:网络等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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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规划方案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 (一—。)总平面《规划图应当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500地】形图上?进行设计《;
】 (二)《建筑:。单体设计《图图纸内容包括【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剖面图;
! (—三)建筑方案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校核报告)、】三维数字《地图或三维效果图等!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施工!图核准时应当—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
【(一)?总平面设计》。施工图应当》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500地—形图上进行设—。计;
【 (《二)建筑设计—施工图图纸》包括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剖面图并《附有外墙建》筑装饰材料》、色彩设计》以及重要部位的【装修:装饰:设计;?
(!三)全套建筑设计说!明
【 第?。二十六条 临—城市规?划道路布置的重【要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图报审时《应当一并提交—其,退让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景:观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 景观工《程规划应当满足人】流疏散、消》防、场?地排水、无障碍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并】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通】。
》
第二十七【条, ,主体:。建筑的附属建—筑如变(配)电房】、信息管线交换【间、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烟:囱、烧火廊、邻居】间(道)、污水处】理池、煤气调压装置!。等不得临城市—主干道布置》
?
第二【十八条? ,临城市规划》道路、环湖步行道】沿线及?城市公园确需设置围!墙,的应当采《用通透、《半通透或绿》篱,等形式?布置
》
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外沿线控《。制的:公共绿?化带上不得开—设出入口公》共绿化带内》不得设置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及—非公共?用途:的建:、构筑物因通行、消!。防要求确需设—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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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临?江、临景观路一线布!置的:主体建?筑,之间开敞《面的宽度《总和不得少于其【规,划用地临《路一侧?面宽的50%;【
: , ? 临城《市主干道一线布置的!主体建筑《之间开敞面的宽度总!和不:得少于其规划用【地临路?。一侧面宽的40【%,;
? 临湖地!区一线布《置的建筑《之间开敞面的宽度总!和不得少于其建设】用地临?。湖一侧面宽》的,。50%;
!。 临山》。体,地区一线布置的建】筑之间开《敞面的宽度》总和不?得少于其建》设用地沿山体一侧面!宽,的50%;》
— 高度超过1【5米的商业裙房按照!主体:建筑的要求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建筑的面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9米: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100米;
【
【。(二:)建筑高《度19~34米(含!34米、不含19米!)的其裙房部分应当!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主体部分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90米;》
? (三【)建筑高度34~6!0米(含60米、】不含:34米)的其裙房部!。。分应当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主体部分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80米;
— ? (四)建筑高!度大于?60米的其裙房部】分应:当,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主【。体部分?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70米;—
《 (五)不】。同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的—规,定确定;
】 , (六)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建筑面《宽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审批》
》
, 第三十二条【 ,临湖建设用地—内新建建筑的—高度与该建筑至【湖泊绿线距》离的关系应当符合下!式
HD【≤1:1
? , (H【新建建筑的》高,度, D该建筑—至湖:泊绿:线的距离《)
:
? ,。 : ,山,体周边建设》控制区内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控制?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的?高度应当符合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对有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
《 第三《。十,三条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两侧—的建筑之间不得设置!。跨越:城市道路的空中【廊道其他等》级,道路两?侧建筑之《间因通行需》要确需架设跨越城市!道路:空中廊道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设置多】条廊道确需设—置的需?进行专项城市景观】设计论证《;
(】二)廊道的》净,宽度不得大》于,6.0米廊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得少于5.5—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廊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少—。于4:.6:米;
】(三)廊道墩柱基】。础应结?合道路横断》面形式?、,地下管线及》。轨道交通线路—等情况予以合理布】置;
— (?四)廊道《内不得设置商业设】施
《
第三十四!条 建筑的层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住宅的层高
!
】 1.不超过3.】0米;
! ? 2.架空层—作为公共通道、【休闲廊、绿化景点、!景观透?视等:功能:使用时不低》。于4.2米》;
》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2米
—
《。 (二)其它建筑】的层高
】 , 1.—办公建筑的》标准层层高》不超过4《.5米;
】 《 2.《居住:。。区,内的配套及小型商业!建筑首层层高不超】过5.1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超过4【.8米?;
:
— 3.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仓储】超市、大型商场、学!术,报告厅等的层高【不超过9.0米;】
: ? ? 4.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厂房、实》验,室等的层《高依据使用功能【及工艺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
》 (三?)建筑层高》超过上述规定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
】 , , S=?s×H/《h
【 (S计算建筑【面积 s:本—层建:筑面积? H设计层高 h】规定层高)
—
(—四)架?空,层作为公共》通道:、休闲廊、绿化景点!、景观透视等—功能使?用,时低于规《定层高?的需计算建》筑面积
】
?第三十五条 阳台等!。。附,属设施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阳【台、入户花园、阳】光花园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的总—。和不得?超过:单,套套:内建筑面积的1【5,%
《 : (二)凹》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8,平方米?且其进深不得大于】2.4米
— (》。三)凸阳台和复【合型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1!0平方米且》其进深不得大—于2.4米
!。 (四)》花池的围护结构高】度不得?。。大于0?.3米
【 , ,(五:。),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不得少于0》.45米且凸出【。外墙轴线《宽度不得超》过0.7《5米
! 第三十六条 【四,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不得【设置内天井;居住】建筑:设置开口天井的【开,口天:井内不得设置挑【。阳台:、梯平?台等影响采光、【通风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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