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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一般!规定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的—。设计任务书或—者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在】直,。管公房集《中的地方进行拆迁】应当首先征得市【、县房管部门的【同意
】经批准拆除的危【险房屋拆除涉—及补偿?、安置?的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拆迁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并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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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进行拆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拆迁前应当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房屋勘估和权属【认证:工作并提出拆迁方案!其内容应当》包括准确的》。拆迁范围、拆—迁的实?施步骤、拆迁—。的单位和个人总【户数、对原居住者或!。者原使用者安置【的初步方案》。估算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从事拆—迁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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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拆迁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是?否具有法定批准效力!拆迁范围与批准【的用地范围》是否一致是》否,有能力承《担,拆,迁经济责任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是否明!确,无误是否有》争议等经《审查无误《。后方可发给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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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许可证应当明【确表述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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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拆迁?人必须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从事拆迁》。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批准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的必须《重,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由有资格—。从事拆迁的单位【具体承担的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并不得再《。委托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协议书报!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的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
【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和其?他需:。要让被拆迁人了解】的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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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人不得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第十!五条 拆迁》范,围一经确《。定在公告之前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可准许办理常住【户口迁?入,、落户手续
【 : (一)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婴儿;
— 《 (:二)按规定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其户口—原是从拆《迁,范围内迁出》的;
! (三)《未安置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户口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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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干!部、职?工因:离退休从外》地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 (五)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 :。 (六)【其他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后对?拆迁房屋《存在:产,权使用权争议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市、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和裁决被拆》迁人提出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在房—屋拆迁公告前具有】法律效力的
【 第十七条 拆迁】人,必须在完成房屋拆迁!后及时?。到,。市,、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做好拆迁房】。屋,。产,权注:销手续被拆迁人应】配合做好这一工作】
第十八条 依!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协!议不:论公:。证与否均应送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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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作出!的裁决应当以—。裁,决书:形式通知当事人裁】决书内容应当包括】提请裁决《各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地)址;!。。提请裁决的事实理由!。和裁决的《结,论;行使裁决—。权和作出裁决结论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时的?诉,讼权利等
! 裁决书应【。当注明裁决单位【的名称?、作出裁《决的时间并加盖【裁决单位的印章【。
: 第:二,十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在裁决、—判决限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裁决机【关或:人,民法院的通知派人】协助执行《。
?第二十一条 —强制拆迁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到场强制【拆迁照常执行因被】执行人拒不到场和】拒不收理财物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
】
第二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涉外房屋》。、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和华侨、归】侨、侨?。眷的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 房:。屋拆迁档案由以下文!件、资料组成
】。 : (一—)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计划及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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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拆迁方—案和计划的补—。充、调整文件资料】向,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的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的结算资》料;
【 (三)拆迁过!程中的?检查处理文件、材】料有关裁决、诉讼文!件、资料;
! (》四):。其他与拆迁有—关的文件、资—料
】 ,拆迁人应当》。及,时整理并保》管好:拆迁档案资料在拆迁!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向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报送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档案材料
】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费】。按拆除房屋评估价、!。补偿、安《置补助?等费:用总额12%—的,标准由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收取管理费主!要,用,。于,拆,迁管理各种》证书、表格》。印制、公告、档案资!料整理?、器:械设备购置、—人员业?务培训及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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