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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适用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是指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的改建适【应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 第》五条 云南省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 , :   ?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设置的》房地产管《理,局(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    没有—设,置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地方由?州、市、《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属的建委(!。建设局)主》管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 ,第六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二)负责【审核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城市房屋拆】迁公告?管理房屋拆迁档案统!计上报房屋拆—迁数据资料等—工作; 【 ,   ?(三)?对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纠正和处!罚违:反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拆迁或】者拆迁中《的其他违法案—件; 《     —(,四,)监督拆迁协议的】。执,行在本?实施细则授权范围】内协调、裁决拆迁】纠纷:受理行?政复议? : 第:。七条 《州、市、《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健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