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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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按规】定,报建:和组织招《标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择优选择符合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工程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禁【止将单位工程肢解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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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建设单《。位应:当对:其确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负责?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的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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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条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等级组织竣!工验收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 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 房屋建设开发企】业在工程的》开发建设中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开?。发工程的质》量管理在工程竣工】和房屋出售、出租】前应当负责成品【的保:。。护和:管理保证所出售【、出租?的房屋符合设计【。要求并向用户提供】使用、保养和维护】说明
第—十四条 房—屋建设开发企业应当!认真搞好售》后服务和房屋管【理及时制止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的行【为负责受理用户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对所!出,售,房屋: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按,本条例第三十、三】十一条规定负—责,组织保修和维—修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的应当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委托监理单!位,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工程—施工中必《。须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评定质!量,等级合格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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