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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七条: , 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新建工程项》目、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因扩建!。而扩大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选址意见申请!对,符合城市规划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签【署初审意见》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八条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建设《用地的必须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经审定!的,详细规划等》有关:材料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符合《城市规?划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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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 《受让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持经审定的—详,细规划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转让合同!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让方如需改》变原:规划:。。设计条件应当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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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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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后两年《闲置未用《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使用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收回规划用地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园林】绿地、绿化隔—离带:、学校、《托幼园所、文化体育!场地:、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保护—区及:预留:的防:空、防震、》市政公用设施等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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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水源上】游地区?建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其:它地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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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山岭、荒丘、】空地、?水面、河渠、滩地】。以,及城市建《设预留地上采—挖砂石?土、设置垃圾场、围!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确需进行】的须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
第二十五条! 在规《划道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应无偿承】担与用地《范围等长的》。以规划道路中—。心线为界同侧的道路!用地的征《地和:拆迁:
新建建筑物】的日照遮挡》。区超出规划道—路中心线《时须按本条例建筑物!采光间距的有关规】定进行征地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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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 建设单位和—个人需临《时占用土地必须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经《审查同意《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后—方可占用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的必—须无条件交回—
?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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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未经批》准的其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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