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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乡村建设】规,划管:理
》 ,第六十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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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 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书面申请、】拟建:位置:、村民委员》。会意见以及土地【。。主管部门《同意用地的预审【意见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初步意见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不同意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
】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确【定规划设计要求【并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查!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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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持建】筑施工图或者—市政工程施工—图,以及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十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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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申请住宅】。建设的应当持户口簿!、,村民:委员会意《见、拟建位置以【及宅基地《登记证明等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 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同,意的:将相关材料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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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十三条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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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求组《织放线建《设工程基础轴线【放线:时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现场验?线
农村村民!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求【放线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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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规划核实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根据乡】、村庄规《。划、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建设工】程未经核《实或者未通过规【划核实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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