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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十三条 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依法报批
!县级市总体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依法报批》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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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市区》。内的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其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所辖的其他》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四条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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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六条 ! ,本市:市区内的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其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预留地【和重要生态区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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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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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七条 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应当根据建—设时序分片区、【分阶段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控规单元规—划和地?块规划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 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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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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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市—区内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县《(市:)所:辖的: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乡范围内建设】。用地的详细规划参照!。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依:法报批
本市市区!内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分区规?划用以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编,。制下列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一!)公共建筑》集中的广场、街区】;
(二)】火车站、飞机—场、码?头、公路客货运【站;
》 (三)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村)、自然文化!遗产;
(】四):用地:面积较?大或者重要》。的居:住区、科《研文教区;》
(五)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地段和!区域:
: 其他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备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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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上位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布—局加强平行规划【之间的协调》
: 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应当使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基础测绘》资料: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将项?目,名称、资质等级【等,。内容向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城乡规划!草案:在,政府网?站或者指《。定,展示场所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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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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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县(【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必要》时组织召开》部门审?查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总体规划
—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或者导致规划依据】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 (三)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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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 :修,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非强制—。。性,内容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修改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修改镇总体规划【非强制性内容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改方》案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因总体规划修改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相应修改的;
! ,。(二:)因有关《专,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相应?修改的;
【 ,(,三)因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需要—修改的?;
(四)规!划实施中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原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非强制性内容!的由:组织编制机关—对修: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导致【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相应修改的!;
(二)因!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村)、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地质灾害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原因导致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相应】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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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规》划实施中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原—因、: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并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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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城乡规划经批准】后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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