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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与?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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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合同制?推荐使用国家和【。省制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 建立和《推行建设《工程优?质优价激励机制实】行质量创优的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中有关质量—创优奖励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变更【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的应当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以备【案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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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适:时,制定、发布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国》家,和省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禁止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相互串【通,、,高估:冒算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计价方式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者定额!。计价:办法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但两种计价办!法,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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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和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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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双方确认后—10日内由发包单】位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三条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拖延付款】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或者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发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单《位可以依法主—张权:利不得以未取得工】。程款为?由拖欠劳动者工资】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作,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
?。 建立建【设工程?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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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实行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工程【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等】额支付担保、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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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接受发包!承包双方委托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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