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
第》二,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
,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四)国家和省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建】设工程
【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将发布】的招标文件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经营平等竞争!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不!得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 禁》止实施下列围标、】串标行?为
【(一)借用他人名义!编制投标《文件谋取工程中标】。。;
? (二—)伙同他人串通【投标谋取工程中【标;:
(三)!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为—。他人谋取中标—提供条件;
】 ,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