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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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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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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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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国家和省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将发】。布的招标《文件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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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经【营,。平等竞争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不得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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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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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实施下列【围标、串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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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用他人【名义编制投标文【件谋取工《程中:标;:
—(二)伙同他人串通!投标谋取工》程中标;
— (三)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为,他人谋?。取中标提供条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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