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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建设—监察
第五】十三条? 依?法,成立:的城市建设监察机】构受:城建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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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 (二)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营】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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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委托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四条 】 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未: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 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应!当公正、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滥用职权—、截:留和私分罚没—物品、故《意,。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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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建监察》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培训制定》文明执?法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第五十】五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时有权进行现场!检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不得妨碍—和阻:。挠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协助城市建设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成绩显?著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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