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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销售本省公—布淘汰的燃气—、节水、《节能等设备、产品或!者销:。售,。未加贴检验》合格标志的燃—气,燃烧: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对销售者给!予警:告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考核审定从】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或者:未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供气等单位》的进出水质、—燃气质量《供水、供气管—网压:力等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以下罚【款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城建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设施、《产品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的撤销?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实行临时接!管 第六十八条】 ,。 城市建设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发证》机关暂扣或者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   【  (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三)对控告、—。检举、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打击报复!的;:   《  (四《)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