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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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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销售《本省公布淘汰的燃】气、:。节水、节能》。。等设备?、产品?或者销?售未加贴《检验合格《标志的燃气燃烧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对销售—者给予警《告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考?核审定从《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或【者,未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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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供气等单位】的进出水质》、燃:气质量供水》、供气管网压力【等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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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城建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设施【、产品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的撤销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实行《临时接管
第六十!八条 城市建设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发证机关暂扣或】者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
!。 (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三)对控告、检举!。、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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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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