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
】
:
第三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工程应当同时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安全设施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单位】的水质?、燃气质量、管网】压力等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由城建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检测!确保安全
【 ,。 城建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条 市政公】用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运营设施!管理和维护计划保】证资金投入》及时对?运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维护、检修
! , 市政公用运营!等城市建设行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由城?建主管部《门颁发合格证件【持证上岗
第【三十九条《 市?政公用运营单位应当!保证生产设施—。的持续、稳定、【安全运行因》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生产《设施运行的应当经】城建:主管部门同意—并于24小时前通】知用户?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城建主—管部:门
城】市公共客运、公【园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变更客运线路—。、站点、开放时间的!运,营单位应当》于10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从事供》气、供水的经营【企,业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第四十一条 】 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单位施工—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报县级城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
》 运营单位对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扩—建、改建和改造的】应当将?安全防?护方案报县级城【建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二条 《 城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政—公,。用事: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送上!一级城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应,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报当地》城建主管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