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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城市园?林绿化
第】二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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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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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城市的绿】化保护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经当地城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其中政府投资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 因条件限制绿【化面积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城市市区《建设:项目经有审查—权的城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建,设单位应当实施异】地绿化
第二【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要求的应当依【法实行招标
第二!十九条?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应当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并接受年度复!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省外企业!应当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 县级城建》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实施园《林,绿化的企业》和,单位选用云南省城市!。绿化树种名录—中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树种并按规定—的,乡土树种用苗比例进!行,城,市绿化
—。 城市古—树名木应当统一挂牌!依法:保护
—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养绿地、》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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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禁止侵占城【市公园、风》景林地、水体—、公共绿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禁止毁损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 禁止擅自—砍伐或者更换城市树!木确需砍伐》或,者更:换的:应当经县级城建【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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