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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租】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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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可以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可以依》法出租?
?第二十五条 — 房屋》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 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房屋?承租人;租赁期不满!二个月的应当提前十!。日通知承租》人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并签订转租】合同
【 ,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转租合同—随之:变更或者《终,止
第二—。十七:条,。 : 房屋租赁(含转!。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县,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 》(一)?书面租?赁合同;
【 : ,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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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原租赁合》同,。;出租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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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物确】。需拆改、扩建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签—。订书面合同》并不得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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