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 : 抵押管理
】。
第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预购】的商品房、》。在建:房地产工程》可以:抵押
《 抵押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抵押在【建房地产工》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
】
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 第三十条 【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在不?超出余额部分—。。价值的?范围内再次抵押
】
》。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事《先告知抵押权—人
》 , 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取得—房屋部?分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应当经其他所有权】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二条 》 房地产抵【押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其价值!。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抵押已出】租的房地《产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和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承租人】
: 第三十三条 】。 以预购》商品房或者在建房地!产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办理权?属预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在抵押期限内【。抵押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抵押】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 ,。第三:。十四条 【抵押合同变更或者终!止抵:押人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