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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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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材料检!验等有偿服务行【为
!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和?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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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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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
【。 (一)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 , :(三)规定限额以上!的住宅工程;—
?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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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二:十六:条 】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超越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承揽业务;
【 ? , :(二)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或者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有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而对该工【程进行监理;
! (—三)与承包方、【。发,包方中一方有—资,产利益关系而接【。受另一?方委托进《行,中介服务《;
!(四)?采取串通、欺—诈、贿赂等》手段承接《业务;?
: , (五)转!让,中介业务,》炒卖工程信》息,伪造、涂改【有关文件、资—料、:图纸;
》 : ,。 ?(六)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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