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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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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热、》水、气的监督管理】建立供?热、水、气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对【。供热、?水、气质量》。实施定?点,、定时?检测
! 第六十六》条 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热源、气源稳定供!应监督协调机—制监:督热源?、气源供应单位履】。行供应合同确保经】营者提供安全、连】。续、:稳,定的服务《
】。第六十七条 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建立供热、水!、气:服,务质量、价格监督】、检:查和意见征询机制】设置投诉电话定【期监测、检查服务】。质量和价格执—行情况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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