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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撤销经?营许可
! (一)提供的】。热、水、气》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 (二)擅自减】少、暂停、停止供应!热、:。水、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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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未履行维护、【维修管网和设—施、设备的义—务或者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造成】大面积或者长时【间停热、停水、停气!的
》 , 前款第(【一)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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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瓶装燃气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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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条? 用:户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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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经营】者和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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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在《限期:内拆除分散锅炉的责!今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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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气源提【供方: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因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燃气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经营者或者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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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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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市)以上】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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