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撤销经营许可
】
《 (一)提供【的,热、水、气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 《 (二)擅》自减:少、暂停、停止供应!热、水、气》的,。。;
— (?。三,)未履行维护—、维:修管网和设施—、设:备的义务或》者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造成大面积或者!长时间?停热、停水、—停气的?
— 前款《第(一)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六十九条 瓶】装燃气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七十—。条 :用户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经营者和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在限期内拆》除分散锅炉》的责今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强制拆—除
?。
《
第《七十三条 气源【提供方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因—。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燃气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经营者或者》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市)以上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