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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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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城市供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净化处理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卫!生标准
【 各类—净水:剂及与制水、供十相!关的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改造后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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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定,。期检:验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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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
】
《第四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水质、水压标!。准进行?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施工或者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报】告
】 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无法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枪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向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报】告
《 , : 经营者通知用】户应当?采取公告《或者其他易于—。用户知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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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因经营者原!因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最《低供给 《
第!四十七条《 禁止用户》实施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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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擅自:拆卸:、改装、《迁移或者损》坏公共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 (二》)盗用水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改变】用水用途;
! (《三):未经许可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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