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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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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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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从事:供热、水《、气:经营服务应当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取: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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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与用户分别》订立供?用热、水、气合同】订立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鼓励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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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资费?。标准、?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条件【以及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安全、连续、】稳定和质价相—符,的热:、水、气《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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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热源、水》源、气?源的提供方应当与经!营者签?订热、水《、气源供应合同【变更供应合同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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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热源、水源》、气源提供方应当保!。证稳定、《连续的供应不得随】意减少、停止—热、水、《气的供应因》特殊原因减少、暂】。。停供应的应当将减】。少,数量和暂《停,时间提前20—天通知经营者并与经!营者协商确定有效的!替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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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向》社会承诺《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公布服务、维】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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