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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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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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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从事供热、水、!。气经营服务应当【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取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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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与用户分别订立【供用:热、水、《气合同订立》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鼓励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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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资费标准、—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条件以》及,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安全、连《。续、稳定和质价相】符的热、水、气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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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热源、水源、—气源的提供方—应当与经营者签订热!、水、?气源供应《合同:变更供应《。合同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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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热源、水源、气】源提供?方应当保证稳定【、连续的供应不得】随意减少、停—止热、水、气的【供,应,因特殊原《因减少、《暂,。停,供应的应当将减少】。数量和?暂,停,时间提前20天【通知经营者并与经营!者协:商确:定有:效的替代措》施,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向社—会,承诺:。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公布:。服务、维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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