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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经营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从事供热、!水、气经《营服务应《当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取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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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与用户分《别,订立:供用热、水》、气合同订立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鼓》励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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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资!费标准?、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条件以及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安】全、连续、稳定和】质价相符的热—、水、气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
】 第三十一条 热】。。源、水源、气源的提!。供方应当与经营【。者签订热、》水、气源《供应合同变更供应合!同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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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热源、!水源、气源提—供方应当保证稳【定,、连续的供应—不得随意减少、停止!热、水?、气的供《。应因特殊原因—减,少、:暂停供?应的应当将减—。少数:量,和暂停时间提—前20天通知经【营者并?与经营者协》商确定有《效的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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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向社?会承诺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公布》服务、维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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