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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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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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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从事供热、水、【气,经营服务应当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取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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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与》用户分别订立—供用:热、水、气合同【订立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鼓励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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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资《费标准、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条件以【及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安全、连续、【稳定和质价相—符的热、水、气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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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热源、水!源、气源的提供方应!当与经营者签订热、!水、气源供应—。合同:变更供应合同—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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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热源、水源、】气源提供方应当保证!稳定:、连续的供》。应不得随意减—。少、停止热、水【、,气的供应因特殊原因!减,少、暂停供应的【应当将减《少数量和暂停时间】提前20天通—。知经:营者并与《经营者协商确—定有效的替代措【施
】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向社会承诺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公】布,。服务、维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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