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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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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道】路设施量和国家、】。省确定的城市道【路维护定额标准按】年,度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城市道路的养护和】维修
】。 ,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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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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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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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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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投资兴建!的城市道路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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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部位以铁路道口两】侧钢轨外距二米处为!界,界限以?外,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第二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用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养护《和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井】盖、井箅及其他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修》复,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施工现场应当】明示:施工期限、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防围设》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竣工后二【日内应做到料净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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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回填的道路挖掘【工程应在七日—内恢复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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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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