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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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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或者?进行规划核实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予以:撤销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区、!。县(市)人民政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监督检查不力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或者—责令:履,行职责;对有关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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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一)建—设工程是否经规划许!可,;
(】二,)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 (四)》建设工?。程是否经过规划核实!;
(五!),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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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违法建设情况出】具监督检查意见作为!。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的依据《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对象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编制、设计、】。。施工、测绘》、监理、勘探的单】位或者个人建立不良!。信用档案及时—将,不良信用信息通报工!商、税务、金融及】资质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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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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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
第三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应当充分!征求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城乡】规划方面《的政府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第三!。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受理》、进行核查、处【理并应当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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