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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为前款《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    (一—)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证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部—分)且超过合理【误,差,范围的;   】  (二)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证确定的】建筑高度且》超过合理误差范围】的; 《    (三)【侵占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 (四)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或,者利用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    《。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应当:拆除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    — (六?。)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有违法?情形的单项》工程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 》 第?四十条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占用】乡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等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拆除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第四十二条】 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无法【确定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和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不—接受:处理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县(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拆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