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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一)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    《(,二)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  (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一)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不予制!止或者制止无效【未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节能!测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不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出具虚!假,测评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或者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或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本省—颁发:证书的主管》部门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由国家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议其依法处理【 :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本省颁发证书的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由国【。家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议其《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