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五章 —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第三十?九条 》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和再生!。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
《 ?民用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第四十条— :。。 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标:准编制相关图集并】组织实?施
】
第四》十一条 — 鼓励既有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
既有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但影响民用【建,筑质量与安全的除】外
—
第四十二条【 :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一定【支持
》
,
第四《十三:。条 》各类:民,用建筑?应,当配套设计》、安装雨水》回收利用《设施 》。
,
? 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