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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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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损坏建筑外墙、【屋,。面、外窗等》围护结构和室内供】热、供水、》供气、供电管网【等,用能:系统
! ,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节能工《作岗位责《任加强对建筑用能】系统:的监测、维护,提】。高用能系统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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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节:能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严》格控制建筑》外部泛光照明—和装饰照明》 :
】第三:十四条 —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但特殊?用途的除外
! ,。。 提倡居住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参照前款规定—对室内温度》进行合理调控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采暖、》制冷、供气、—照明等能耗》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评价并将【能耗情况《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六条 ! 实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 》。
? 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建筑》的,类型和能《耗统计情《况制定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超定额加价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的能耗指标;对超!过能耗指标的应【当要求供热单—位限:期改进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加强对》供,热系:统的监测、维护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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