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五!条  《。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 》 第二】十六条 》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低成本改造》。措施: ?  :   ?。既有民用建筑—的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应当同】。步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和节能《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 》 第二十七条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民》用,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率先进?行节能?改造 —。。 第二十八条】  居住—建筑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改?建、:扩建逐步实施节【能改造 — 第二十九条 !  实行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分:户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 第三【十条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人民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推动社《会资金参与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有权按照约定】。获,得,投资: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