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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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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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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民:。用建筑?的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应当同!步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和节能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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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民用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率先进行《。节能改造《
【第二十八条》 居住建筑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改【。。建、扩建《逐步:实施节能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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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分户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第【三十条 》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人民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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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推动社会资金参!与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有权》按照约定获》得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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