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4-2013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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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本章适用于浓缩尾矿用的周边传动和中心传动式浓缩池及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10.0.2  浓缩池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完工后交付安装前应按表10.0.2的要求进行中间验收。

表10.0.2  浓缩池质量检查标准

10.0.3  浓缩机的安装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管路、阀的连接应牢固紧密、无渗漏。

10.0.4  浓缩机安装位置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按表10.0.4进行质量检查。

表10.0.4  浓缩机安装质量检查标准

10.0.5  活动式溢流堰整周堰板的上沿应调整至同一高程,固定式溢流堰的上沿应用水泥砂浆找平。堰顶高程的允许偏差应为±1mm。

10.0.6  浓缩机的仪表、过载保护信号和报警装置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仪表应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

10.0.7  浓缩机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涂防腐漆。

10.0.8  浓缩池交工前,应将其中的土、石、杂物清除干净。交工验收应进行设备的单体无负荷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