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尾】矿管(槽《)与回?。。水管:(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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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
8.【1.1 本章【。适,。用,于尾矿输《送,和回水的明设—管道或流《槽,。的施工?及,。。验收埋设的尾矿和】回水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的有关规定执】行
【。8.1.2 管】(槽)线路》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固定水准!点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
》。
《 2 【。沿管(槽)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并应用水准导!线同固定水准点连】接;
! ,。 3 》测,定管(槽)线路的中!心线和转角必要【时应测量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连接点的位】置和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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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槽)线路《与原:有地下管线》、电缆及其他构筑】物交叉处《应在地面《上设立专门标志;】
】 5 《 定线测量应作【成,记录:。并应记载《所,有水准点和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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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尾矿输送和回水【所用管材及》配件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合法证明【文件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验不得!。使用破损、变形的】管材和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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